报名办法
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应于2016年10月30日-11月1日,登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2.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已办理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2日-4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下同)。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现场确认时,现场确认点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进行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生。
5.符合2017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进行资格申报,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安排
▼1.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及专业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2.本科层次。2017年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
招生类别仅限于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
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不招收本科。
招生院校仅限于少量具备职业教育培养条件的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仅限于少量技术技能含量高的本科专业。
2017年起,不再安排本科计划面向普通高中生招生。
▼3.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